本网讯(朱桂清) 曾于2002年10月8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樟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9年1月18日经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假释的樟树市市民张美良,与市民黄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日前,樟树市人民法院对两人聚众赌博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张美良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黄云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美良、黄云以营利为目的,多次利用其开设在张家山某超市对面的麻将馆组织徐某等二十多人,通过用扑克牌玩“牛牛”的方式聚众赌博,为赌博人员提供赌具、赌资并从中抽头渔利。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美良、黄云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其行为构成赌博罪。被告人张美良在假释期五年之内再犯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云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