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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云青:新常态下法院推进司法工作的思考
作者: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云青   发布时间:2015-10-27 15:34:20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就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特征,首次提出要适应“新常态”。新常态一词,由经济到行政再到司法,如今可以说已席卷各行各业,人尽皆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被纳入“四个全面”重要发展战略,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安排部署,在全国范围有条不紊地顺利推进,司法工作同样面临新常态。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和理念,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定新思维、迎接新挑战,以崭新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搞好各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认清新常态,科学谋划法院工作

  当前,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是机遇和挑战并存,并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滞后的主要矛盾没有变,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二是随着改革进程加快,来自各方面风险挑战逐渐增多,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等领域的问题更加突出,各种矛盾易发多发,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诉诸法院,案件持续增长的态势短期内难以改变,许多案件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人民法院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更加重大、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三是进入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环境和公众参与方式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任何司法个案的审判执行情况,任何法院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任何司法信息的发布披露,都可能引起群众的高度关注,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甚至可能被误读、被炒作,给法院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面对这样的新形势、新挑战,做好人民法院工作,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责任担当,把“四个全面”的精神要旨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勇于创新,锲而不舍地推进。

  当前背景下,打击犯罪、解决纠纷依然是人民法院的直接功能。解决纠纷是法院制度产生的基础、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法院其他延伸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概括起来无非三个方面:一是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二是调处民商事纠纷,保护社会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制约社会权力,确保国家政府权力依法运行。实现人民法院的这些功能,总的来讲,就是要严格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正如培根所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为此,人民法院必须立足审判职能,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二、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作了全面安排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从完善司法管辖制度、诉讼制度、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审判权运行机制、阳光司法机制、确保法官独立公正办案等方面列出65项改革清单。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决心和举措,必将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战略达到新水平。

  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已经启动,在司法改革大潮中,人民法院必将迎来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审判权力规范运行、依法独立办案广受支持、司法活动更加阳光等新常态。法院立案审查制向登记制的转变,法院案件审理量短期内将明显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必将对法官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保障司法人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涉案财务管理等提出更高要求。法官员额制的实施,对法官的从严选任及后备法官的教育、引导和培养,将是法院长期面临的另一项重点工作。

  我们必须学会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去发现、分析和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分清孰轻孰重、孰难孰易,坚持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事情一件一件地落实,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要围绕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策部署,找准司法审判工作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促进法院科学健康发展。

  三、增强底线思维,确保司法清正廉洁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从严治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 全面从严治党给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的要求。

  面对反腐倡廉新常态,人民法院必须牢固树立“讲规矩就是讲政治”理念,更加自觉地守纪律、讲规矩,始终做到心存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决落实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牢固树立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意识,把不出事作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保障。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阳光司法意味着司法权行使过程与结果的透明化,意味着民众和大众传播媒介有机会了解司法活动过程和结果,有利于对司法活动进行监督;整治“六难三案”既是回应当事人反映突出问题的应对之策,更是法院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法官从立案、保全、开庭、宣判、执行、信访等环节做到言行审慎,核心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理怀疑;约束八小时以外的业外活动,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把廉洁司法作为法官的修身之本,守住廉洁司法的底线不动摇,真正为当事人和公众所信服。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面对司法工作新常态,我们只有振奋精神、坚定信仰,扎实肯干,才能克服当前各种困难,切实搞好各项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胡冰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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