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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摇微信”认识男友同居产子后遭拒结婚
发布时间:2015-10-27 10:26:14


    本网讯(曹颖 兰阳鼎)  广西河池一女子通过摇微信认识一男子,开始同居生活。后女子怀孕,到孩子快出生时,男子才称自己早有女友拒绝结婚。女子独自生下小孩后,起诉男子,要求其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立案受理。

    原告谭艳艳于2014年5月通过微信平台认识被告韦平。两人在网络上相熟后,相约在现实见面。2014年8月,两人见面,当日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同年9月初,谭艳艳发现自己怀孕。

    谭艳艳怀孕后,韦平表现得很高兴,也从未表达出要谭艳艳终止妊娠的想法。谭艳艳认为韦平也是期待着孩子的出生,是想要与她组成家庭的。因此,谭艳艳一心一意的养胎,沉浸在即将做母亲的喜悦中。

    谭艳艳怀孕三个月后,与韦平商量结婚事宜。韦平却以出差没时间、户口薄不在身边等理由拖延结婚。但韦平向谭艳艳保证,一定会在孩子出生前办理好结婚手续,一定让孩子光明正大的来到这个世上。谭艳艳听信了韦平的说辞,专心养胎,不再催促结婚。

    2015年4月底,谭艳艳已怀孕8个多月,距离小孩的预产期只有一个月了,但两人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谭艳艳心理焦虑,孩子快要出生了,可是自己还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相应的小孩也办不了准生证。谭艳艳遂催促韦平赶快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不料,此次韦平却跟谭艳艳摊牌,说自己家里早前已经给自己介绍了女朋友,自己要与她结婚,不能与谭艳艳结婚了。谭艳艳听后与韦平大吵一架,骂韦平不负责任,如果早已决定不会跟自己结婚,为什么不早说,现在自己已不可能选择终止妊娠了,孩子生出来怎么办。韦平只一味的向谭艳艳道歉,却并没有改口说要结婚,并于第二日搬出谭艳艳的出租屋。

    谭艳艳伤心痛苦,但孩子并没有因此停下出生的脚步。2015年5月底,谭艳艳在医院生下一儿子。期间都是谭艳艳的家人在照顾母子俩,韦平并没有出现过。孩子出生后,开支一下子增加了很多,谭艳艳经济压力很大。后在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后,谭艳艳于今年10月初向法院起诉:诉请韦平承担自己因生孩子而支出的一半费用,并在以后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1000元,小孩的教育费及医疗费凭发票两人各负担一半,上述费用支付至孩子成年为止。

    日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已立案受理,现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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