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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法院采取微信方式送达提高司法效率
发布时间:2015-10-16 11:25:48
本网讯(秦慧娟 王茂雄) 电子送达是全国法院倡导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司法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也是大数据时代加强诉讼服务的积极探索。近日,江西省德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微信的方式向被告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 2015年9月9日,德安县人民法院聂桥法庭立案受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江西唐人通信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新七路。被告方应诉后,由于另一个被告有特殊情况,开庭时间需要改期。按照程序,一审法院要重新向被告唐人公司送达新的开庭传票。为节约当事人往返南昌至德安的时间、金钱成本,经该公司诉讼代理人同意后,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的方式向被告唐人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并及时反馈送达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文书送达是审判工作至关重要的环节,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的办案效率。传统送达方式费时、费力、费钱,不断创新电子送达的方式不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同时也大幅节约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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