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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挨打后“报复”打伤无辜女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0-14 09:35:50
本网讯(饶海泉) 俗话说,喝酒误事。一男子喝醉酒后莫名其妙地挨了顿打,然后又莫名其妙地把一名无辜女子打了一顿,结果摊上大事儿了。10月13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2013年11月20日,被告人李先昆从昆明到丘北出差,晚饭时和朋友喝了些酒,酒醉散场之后和几个当地人发生了误会和冲突,结果其头部被打伤,被送到医院包扎。在处理伤口时,仍在醉酒状态的李先昆拒不配合医生治疗,从急诊室跑到住院部二楼大厅内打电话。这时,被害人张某(女)也来到医院看望亲戚,刚走出电梯门,李先昆以为张某就是之前打他的人,不由分说冲上去就对她一顿拳打脚踢。张某惊呼着挣脱逃走,闻讯赶来的医院保卫人员将李先昆控制住,随后又移交给民警。张某被殴伤致耳膜穿孔,经鉴定为轻伤丙级。 案发后,经派出所民警协调,被害人李先昆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张某医药费26800元,取得了张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先昆在醉酒状态下误将被害人当作殴打过自己的人实施报复,在主观上存在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对方轻伤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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