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左月) 55岁老汉邱加炳在与同村人打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当晚,向自己的兄弟邱加银、邱加义宣泄委屈。当即,兄弟三人决定一起“讨回公道”,结果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一级,二名被害人轻微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2015年10月9日,江西省万年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2月2日下午,被告人邱加炳与一名被害人在万年县梓埠镇宋家村村民宋某家里打牌,被告人邱加炳与该名被害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口角。被告人邱加炳放下话,称此事没完,然后离开宋某家。当天晚上,被告人邱加炳向其兄弟及被告人邱加银、邱加义宣泄委屈,称被被害人欺负,被告人邱加银、邱加义听后就说去讨回公道,并争吵着要往被害人家去。被告人邱加炳、邱加银、邱加义赶到被害人家后,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结果造成一名被害人轻伤一级,二名被害人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加银、邱加炳、邱加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人轻伤一级、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综合考虑三被告人均系自首,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三被告人均无犯罪前科,认罪态度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