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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法院“四步疏导法”力促离婚案和谐解决
发布时间:2015-10-10 13:32:09
本网讯(和贵平 宋海燕) 针对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行为过激、心理偏执的现象,今年以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采用“四步疏导法”分类做好当事人心理疏导工作,力促家庭、社会和谐稳定,效果较好。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理离婚案件172件,其中有112件以调解、撤诉结案。 庭前沟通做好谈心疏导。法官在受理案件仔细研读案卷后,主动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联系,摸清双方的心理动态、婚姻状况、离婚原因,并以谈心的方式做好庭前心理疏导工作,架起双方沟通桥梁,帮助其分析婚姻矛盾产生的根源,矫正其错误心理,消除双方误解,让其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重建和睦家庭。 批评安慰做好亲情疏导。对于因酗酒、暴力、外遇引发的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当事人的父母亲人参与心理疏导,在教育批评的一方当事人的同时,安慰另一方弱势当事人,并以长辈的身份监督当事人,使他们在亲人编织的情网中,念及亲情,摒弃前嫌,重归于好,重建幸福家庭。 协调解决实施爱心疏导。对于一方为残疾人、病弱困苦的离婚案件,该院主动邀请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干部、妇联等参与调解,和法官一起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找出婚姻矛盾根源,提出化解途径,并用组织力量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用社会爱心挽救破裂家庭。 邀请专家参与实行专业疏导。对于当事人言词过激、情绪不稳的离婚当事人,该院主动邀请心理专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通过专家科学系统地分析、疏导、建议,不仅使当事人认识到自身在家庭生活中所犯的错误和存在的问题,也避免个别当事人因一时想不开而采取过激行为,从而促使双方理智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谐化解婚姻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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