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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法院试行集中管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10-10 08:45:33


    本网讯(朱上游)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三明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市部分区域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试行)》,集中审理梅列、三元、永安、大田、明溪等5个县(市区)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案件。

    目前,三明市委政法委、永安市委政法委已分别牵头召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多次协调会,协商解决程序流转、羁押场所、经费保障等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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