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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法官现场勘验山场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5-09-16 14:07:37
图为法官在现场勘察 本网讯(王权力 杨德湖) 9月11日下午,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公会法庭法官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上宋村,深入该村山场对一起山场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争议山场的界限和范围,为公正审理案件打好基础。 今年8月25日,八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山场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原告蒋某宁与被告廖某旺签订山场承包合同,用于种植果树。由于双方没有对承包的山林面积进行实地测量勘验确认,自2011年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以来,被告廖某旺一直按照原告蒋某宁所报的山场面积数给付租金。 2013年,原告蒋某宁向被告廖某旺索要山场租金,然被告廖某旺以在林业站查出原告蒋某宁出租给自己的山场面积数与蒋某宁本人所报的面积数不符为由,拒绝支付租金,并要求原告蒋某宁返还之前多付给的山场承包租金。原告蒋某宁认为,自己出租给被告的山场亩数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平等自愿的约定,被告没有依约履行给付租金的义务,是明显的违约行为,并且被告在开发山场种植果树时,还占用并明显毁坏原告蒋某宁未出租的水田。为此,原告蒋某宁一纸诉状将被告廖某旺告到八步区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签订的承包合同关系,并要求被告廖某旺承担毁坏水田的赔偿责任。 开庭当天,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展开充分的辩论,关于案件中承包山场实际亩数的争议,原被告双方都互不认可对方的主张。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官决定对承包的山场进行实地勘察。 为保证勘察的公平公正,法官邀请了林业局测量技术工作人员以及当地村委干部共同前往争议山场勘察。在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的带领下,大家共同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测量。 在现场,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争议山场引发的矛盾积怨很深,在指认山场范围时,双方发生激烈的争执。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并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劝慰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通过法官的说理释法,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共同指认争议山场的大概范围,林业局技术人员利用专业测量工具对争议山场范围进行现场测量。 由于山场林木茂盛,山路陡峭崎岖,完成现场测量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夜幕降临时,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及参与测量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公正的敬业精神所折服,对法官及技术人员在现场勘察测量出的四至界限及面积范围均表示无异议,并在现场勘查笔录上签字。 山场林地纠纷是农村最常见的纠纷问题,法官在处理此类矛盾纠纷时,通常需要深入现场实地勘察。“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受诉累。”回程路上,法官颇有感触地说。天色已黑,但法官心里是亮堂的。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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