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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保障 民生和谐共赢
——大新法院实现企业破产重组“软着陆” 作者:闭赋火 陆寿青 发布时间:2015-09-16 13:58:08
受理4件企业破产案、处置破产资产3亿多元,2家企业通过拍卖、资产重组获得新生,630多人实现再就业,1600多人得到妥善安置,至今未出现职工越级上访,企业破产重组实现“软着陆”——这是近年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得出的一组令人鼓舞的信息。 大新县锰、铅锌等矿产资源丰富,矿加工企业较多。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不少企业效益下滑走上了破产重组道路。近年来,大新县法院先后受理了大新县铅锌矿、大新县化工厂、大新县铁合金厂、大新德天水泥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4件。 企业破产,牵扯千家万户。审理企业破产案,错综复杂,更考验法官的胆识与智慧。在审理过程中,大新县法院牢固树立“利益平衡、和谐共赢”的司法理念,以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为宗旨,协调各方利害关系,创新思维,公正稳妥地完成了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为维护地方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荣获“全区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崇左市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破产企业大多是计划经济年代投资少、生产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的产物。审理过程中,大新县法院没有单纯“一判了之”,而是坚持把企业破产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结合起来,重新优化配置闲置资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2008年7月,广西德天化工循环有限公司以3178万元成功拍得大新县化工厂后,要求尽快接管资产,重新规划,尽快技改扩建。但由于职工安置问题没有解决,资产移交工作被迫暂停。面对买受人、承租人、职工、管理人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大新县法院依据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管理人及时出台安置方案,组织工作组进厂发放职工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同时,指导买受人在不影响规划和技改扩建项目报批的情况下先行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由于工作到位,买受资产提前一年实现顺利移交。此后,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投入1.4亿元对原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年销售收入3亿元、新增税金800万元的良好发展势头,除安置破产职工150人就业外,还为周边农村提供近600个就业机会。 职工安置问题是破产后面临的最大困难。大新县化工厂破产时,该厂账户上仅有50多万元,远远不够支付工人生活补贴和留守人员工资开支。为此,合议庭经过研究,积极指导管理人做好安置工作,一方面将原出租的车间继续出租,另一方面向工厂债务人追回欠款。对符合房改政策的职工给予享受优惠政策参与房改,对不符合房改政策的则给予租房安排居住。最后给660名职工发放了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1055万元,发放异地安家费360多万元,圆满完成安置工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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