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女子结伙用骗婚手段诈骗他人钱财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09-15 15:59:11


    本网讯(曾昭辉 黄田火)  云南“80后”女子李正柳好逸恶劳,想不劳而获,竟然用骗婚的手段骗取大龄男子的钱财。彩礼到手后,李正柳伺机潜逃,最终被抓获归案,锒铛入狱。9月15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正柳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09年7月,出生于1989年的被告人李正柳与王某发(已判刑)、“罗光娥”、“小倩”(均另案处理)等人商议,由被告人李正柳假扮出嫁女,王某发冒充李正柳的叔叔,由王某发带被告人李正柳和“小倩”到福建省长汀县实施诈骗。随后,王某发带被告人李正柳、“小倩”来到朋友廖某家,谎称被告人李正柳欲寻对象出嫁,请廖某帮忙联系和介绍对象。同年7月26日,廖某作为介绍人,安排被害人沈某金与李正柳相亲,并与假冒叔叔的王某发商定“聘金”18000元。当日,被害人沈某金付给王某发“聘金”18000元,以及依当地风俗习惯给的红包、介绍费等4000多元。同年7月28日上午,被害人沈某金带李正柳上街游玩时,李正柳以上厕所为由,从公共厕所逃跑,并把沈某金的手机骗走。同年9月,被告人李正柳在云南被抓获归案,2010年1月,李正柳因患重大疾病被取保候审,2015年4月,因弃保外逃被南京市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正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186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正柳归案后于取保候审期间弃保外逃,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