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曾昭辉 陈靖芬) 为让孩子进入较好的学校就读,糊涂父亲伪造了一本房屋所有权证,又用该证抵押借款,因借款不还导致事情败露,受到法律的制裁。9月14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涂富昌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9个月。
2014年6月份,被告人涂富昌的孩子到了入小学的年龄,为便于孩子入读城区小学,涂富昌通过路边小广告委托制假证人员(具体身份待查)伪造了居住在长汀某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1本。同年10月29日,被告人涂富昌以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向朋友邱某借款20000元。借期届满时,被告人涂富昌无法偿还借款,于2015年2月3日向邱某再次借款。邱某将该本房产证送往房管所核对,发现系伪造的证件,遂委托沈某向被告人涂富昌索要欠款。沈某提出由被告人涂富昌的姐姐涂某金为其债务的担保人,但三方因商谈未果而发生争执。涂某金在征得被告人涂富昌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涂富昌在现场向公安民警投案。到案后,被告人涂富昌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委托姐姐涂某金归还邱某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涂富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因其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