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万春) 图像处理软件深受摄影爱好者的喜爱,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这一复印店老板却为了蝇头小利利用它干起了不法勾当。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被告人吴越忠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上旬,刘某某(另案处理)在江西省宜春一中对面一银行补办银行卡时,偷偷将银行补卡本上6、7个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以及手机号码等信息抄录下来。2014年5月14日和5月15日,刘某某先后二次来到被告人吴越忠在宜春北路经营的三原色复印店,要求被告人吴越忠帮其伪造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被告人吴越忠在明知户籍证明上盖有宜春市公安局灵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情况下,利用photoshop软件,将伪造的袁州区灵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合成在户籍证明上,帮助刘某某伪造了彭某、晏某某等人共8份户籍证明和4份身份证复印件,刘某某支付给被告人吴越忠现金80元。然后,刘某某利用伪造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电信营业厅,冒用彭某的身份在状元阁对面的电信营业厅补办手机卡,并通过网上快捷支付,利用补办的手机卡收到的动态密码短信,盗刷彭某信用卡上的现金共计413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越忠帮助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越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