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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不善欠巨额债务 养殖户盗窃饲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10 11:51:45


    本网讯(钟诚 杨素香)  男子因饲养生猪经营不善欠下巨额债务,无力购买饲料,遂产生了到附近养鸭场盗窃鸭饲料的念头。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吴国华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计人民币10000元。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吴国华分十余次驾驶自己的比亚迪L3轿车,分别在被害人陈某、付某甲、黄某某、鄢某某、刘某某、吴某乙、聂某某、付某乙等人的养鸭场盗窃245包左右鸭饲料,用于喂养自己养猪场的猪。经樟树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245包鸭饲料的价格为2565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国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65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国华具有投案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吴国华退出了赃物折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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