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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男”白天厨师晚上爬窗当盗贼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9-09 14:46:14


    本网讯(徐斌 司荣)  男子白天在饭店炒菜,晚上下班后便化身窃贼。2015年9月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江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江涛系一饭店的厨师,2015年6月23日2时许,被告人江涛下班后来到南昌市一小区,采取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上述小区被害人黄某租住的房屋内,盗走被害人黄某手机一部,笔记本一部,IPAD5平板一台。经依法鉴定,上述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570元。

    同日,被告人江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依法从被告人江涛处扣押上述赃物,并发还被害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较大。被告人江涛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公安机关已从被告人江涛处扣押全部赃物并已发还被害人,被害人财产未受损失,酌情对被告人江涛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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