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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巡回审理典型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8-25 13:42:11


图为巡回审理藏秀科非法种植原植物案

    本网讯(梁锦学 阮传超)  日前,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睢县白庙乡矛盾排查预防化解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判决被告人藏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为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该院对发生在百姓身边、具有重大教育或深刻警示意义的典型案件,坚持到当事人所在乡镇(社区)矛盾排查预防化解中心或者案发地,就地进行开庭审理,在方便案件当事人的同时,也为当地群众送去生动、直观的法律教育,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赞誉。

    据了解,2014年10月份,被告人藏某在位于睢县白庙乡自家的院内空地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2015年5月9日,睢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被告人种植的罂粟予以查获。经现场勘查清点,被告人藏某共种植罂粟2759株,后被当场铲除并予销毁。

    80多名当地村委会干部及矛盾排查预防化解中心工作人员旁听了当天的庭审。宣判后,广大旁听人员深受震动,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该案,知道了即使在自家院内种植罂粟也是违法犯罪,回去后一定要告知群众这类傻事千万不能做,相信白庙乡以后不会再出现类似案件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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