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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法院:看守所里的审判
发布时间:2015-08-24 16:42:36
图为被告人龙某在别人的搀扶下来到法庭 本网讯(付慧 谢成明)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展现司法人文关怀,8月20日下午,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看守所,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审理。 被告人龙某与吴某均是贵州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期间,二人先后来到宁国市郊区及乡镇盗窃作案7次,涉案价值共计51200元。二人现被羁押于宁国市看守所。 开庭前一天,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龙某因腿部疾病导致行动不便,且又患上心脏疾病,不宜来回奔波。考虑到龙某的身体问题,承办法官最终决定到看守所进行巡回审判。 该日下午3时,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及法警带着法徽、诉讼材料等来到看守所。在经过简单的布置后,一场巡回审判便正式开始。庭审中,因二被告人对自己盗窃的事实均无异议,但对数量有异议,审判长对盗窃数量进行重点审理。经过充分质证论证、指控辩护,下午6时,该案审理结束,审判长决定择日宣判。 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龙某说道:“我犯了罪,应该受到惩罚。法院因为我身体的原因而将法庭开到看守所,我十分感动,谢谢你们!” 庭审结束后,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对法院的这种人文举动也竖起了大拇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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