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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突出“四字”推进巡回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4 10:40:00
本网讯(江洪 陈筱筱) 为了扎实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突出巡、调、导、教“四字”,将巡回审判与指导调解、多元调解、送法下乡和法制宣传相结合,促使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 突出“巡”字。要求巡回法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在确定巡回法庭开庭地点时,重点选取有代表性的社区、村委,尽可能覆盖辖区乡镇、村居。选取与群众、企业息息相关的离婚纠纷、赡养抚养、民间借贷、房屋买卖合同等多类型纠纷,作为示范案件。 突出“调”字。在巡回审判中,要求优先调解,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协理员参与,协助法官做好调解、疏导工作,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树立和谐化解矛盾的范例。 突出“导”字。邀请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参与旁听庭审,通过法官对庭审的驾驭、调解工作的开展,对人民调解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在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力度。 突出“教”字。采取以案讲法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每个巡回法庭在开完庭后,按照百姓的实际需求,采取互动交流形式,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把可能出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法律知识传递给普通百姓,促使他们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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