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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心系百姓解危难 司法救助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5-08-25 14:27:46


图为法官为当事人送去2万元救助款

    本网讯(李波 傅建峰)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谢谢你们这些年一直想着我家老头子,时常给我们鼓励和帮助,让我们能继续走下去。”8月24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辖区古镛镇和平村钟某一家租住的出租房内,将20000元司法救助款交到钟某的妻子曹某手上,曹某含着眼泪对法官说道。

    2011年6月,钟某驾驶摩托车与沙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钟某头部受伤,昏迷二十六天后苏醒。在此期间,其妻曹某四处借债为其治疗,早已是家徒四壁。经鉴定,钟某伤情被评定为伤残十级,行走无法自控,面临终身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可能终身需要他人护理。将乐法院审理后,判决沙某赔偿钟某120191元,但沙某自身家庭条件差,赔偿能力有限,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致使钟某一家陷入了绝境。

    在执行过程钟,执行法官了解到钟某一家是外来务工人员,无法在当地办理低保,并且家庭十分困难,而被执行人沙某无履行能力,执行款也迟迟无法到位,遂向院领导汇报了情况,为他申请司法救助。鉴于钟某的实际困难,将乐法院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通过层层审批,为钟某申请到该笔司法救助款,并在第一时间送到了他们手中,解决了钟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将乐法院自2006年成立司法救助基金以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积极实施司法救助,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获得了当地百姓的充分肯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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