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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法院立案登记重视防范虚假恶意诉讼
发布时间:2015-08-25 10:29:30
本网讯(王冬玲)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大大降低了立案门槛,可能导致“假借贷”、“假离婚”等虚假、恶意诉讼案件增多。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在依法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同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防止虚假、恶意诉讼,有力震慑了虚假、恶意诉讼当事人,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 该院在立案大厅和各人民法庭立案窗口设立禁止虚假、恶意诉讼的警示标志,告知进行虚假、恶意诉讼可能造成的危害和产生的后果,给意图参与制造或协助进行虚假、恶意诉讼的相关人员敲响警钟,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该院对立案法官进行专项培训,要求他们认真学习和掌握虚假、恶意诉讼的特点、原因和处理方法,提高他们辨别、处理虚假、恶意诉讼的意识和能力。 对于常见的“嫌疑”案件,该院在进行立案登记时把好材料收转关,重点对当事人身份、证据材料、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等进行认真核对,通过立案中与当事人的交谈,深入对案件的了解,从而发现蛛丝马迹。对恶意串通、虚构伪造的证据予以排除,对虚假、恶意诉讼不予立案;对可能涉及虚假、恶意诉讼的,对发现有虚假、恶意诉讼嫌疑但一时又不能查实的,则将有关嫌疑予以记载,随案移送业务庭,以提示承办法官。 该院要求立案法官在进行立案调解时要增强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于当事人自称双方已经自行和解,愿意接受立案调解,并希望法院即刻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立案法官当即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居委会、司法所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以防范当事人的虚假调解。 同时,该院加大打击力度,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可能的,要求起诉时提供书面承诺书;对已发现的虚假、恶意诉讼,则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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