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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法院司法建议促使加强珍稀野生植物保护
发布时间:2015-07-27 14:02:56


    本网讯(陈梅文 罗来发)  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当地珍稀野生植物存在被非法砍伐、毁坏、出售、收购、运输等现象,遂向县林业局提出加强珍稀野生植物管理和保护的司法建议。县林业局高度重视该建议,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保护: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 珍贵树种名录》、《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采用宣传展板、图片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并增加对珍贵树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取挂牌方式进行提示;二是加强资源监测。对县辖区内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别是南方红豆杉等资源分布状况调查摸底,建立资源档案,绘制保护地图,建立动态监管体系;三是开展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森林公安分局、派出所等单位建立联防协作机制,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存的主要林区、重点地区的巡查保护力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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