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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山法院三举措规范民事诉讼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1 16:37:42


    本网讯(赵红燕)  随着民事案件的逐年增多,民事诉讼鉴定案件也随着增多,民事诉讼鉴定工作变成了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鉴定程序期限的长短、鉴定程序是否合法,不仅影响了民事审判的效率,更对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产生直接影响。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自2014年年初开始采取系列措施,规范民事诉讼鉴定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努力,现该项工作已初见成效,对民事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民事诉讼鉴定由无序管理转为有序管理。在2014年之前,该院的民事诉讼鉴定工作无专人负责,所有鉴定都是由各承办法官自己办理,既分散了承办法官的办案精力,也不能保证鉴定程序合法。特别是上级法院布置有关鉴定的工作时,经常出现各部门互相推诿,找不到具体负责人的尴尬局面。在这种情况下,该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将鉴定工作交由审管办管理,考虑到鉴定工作对民事审判的重要性,又指派一名具有审判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自此,该院的民事诉讼鉴定由无序管理转为了有序管理。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民事诉讼鉴定效率。为了保证民事诉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所有的鉴定均要由立案庭统一立成“鉴字”号案件,然后将相关案件转到审管办,再由专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办理。鉴定结束后,由审管办将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送给承办法官及当事人,并及时将卷宗整理归档。该操作程序既减轻了一线法官的压力,又缩短了鉴定程序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规范民事诉讼鉴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鉴定最关键的就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在大多数的鉴定案件中,当事人各方都达不成一致意见,最后都是由法院指定。由于现在的鉴定机构较多,优劣参差不齐,如果鉴定机构的选择太随意就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民事案件的审理。在这种情况下,该院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选取鉴定机构。每个民事鉴定案件从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风险的告知到鉴定时间的安排等都与当事人做详细的谈话笔录,既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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