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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过生日名义聚会 男子容留多人吸毒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14 10:11:03


    本网讯(曾小平 刘红连)  江西吉安一青年小伙子假借过生日的名义,召集多人前往地下吸毒场所,居然容留20人吸食毒品。7月20日,吉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常亮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常亮于1989年出生。2015年3月2日,被告人刘常亮却以过生日的名义通过黄科文向刘志方预定了位于吉安县横江镇公塘村的地下吸毒场所即“公塘会所”“666”包厢。

    刘常亮通过电话、QQ联系等方式召集他人到横江镇“公塘会所”“666”包厢内吸食毒品,后又有多人到“666”包厢内吸食毒品。

    次日凌晨许,吉安县公安局对“公塘会所”进行清查,从被告人刘常亮开设的“666”包厢内查获吸毒人员及小号塑料袋装疑似毒品白色粉末6包、铁观音袋装疑似毒品粉末1包,从被告人刘常亮身上查获疑似毒品粉末1包。

    经现场检测,刘常亮等21人的氯胺酮尿检结果均呈阳性。经江西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666”包厢内查获的6包疑似毒品白色粉末中检出氯胺酮成分,净重31.3082克,从该包厢查获的1包铁观音袋装疑似毒品粉末中检出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净重8.2744克;从刘常亮身上查获的1包疑似毒品白色粉末中检出氯胺酮成分,净重2.92克。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常亮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刘常亮明知“公塘会所”系地下吸毒场所,仍召集他人前往,经查实容留吸毒人数达20人,其行为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刘常亮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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