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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积极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4 14:04:48
本网讯(张智全) 今年年初,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中级法院后,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该院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从三个方面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深刻领会精神,考察学习先行试点法院经验。对中央政法委审批的《重庆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通过党组会的形式传达,先后召开5次专题研究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改革精神,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到本次改革的重大意义,达到了统一思想之目的。在此基础上,坚持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理念,于3月底由院长带队,组织政治部、办公室、研究室的相关人员赴海南、广东、上海三个全国首批试点地方法院考察学习,主动学习先行试点法院的做法和经验,积极为探索本院司法改革试点积累经验。 拟定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根据中央、市委和重庆高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及时起草《二中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先后经过四次党组会对改革涉及的诸多细节进行了讨论。为确保司法改革顺利推进以及改革后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制定了《首轮员额法官选任办法》以及《审委会工作规则》《合议庭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规定》《法官助理职责》《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错误、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即将开展的司法改革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制度基础。 摸清队伍基本情况,为科学配置员额法官奠定基础。为合理设计本院首轮员额法官的选任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各个部门现有干警数量、职级、职务、任职年限等情况。分别召开近五年退休人员、中层干部、审判员、助审员、书记员、综合部门同志座谈会,直接了解不同群体对司法改革的意愿、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分析近三年来法官个人结案数量、法官个人结案数与所在业务庭法官人均结案数比率、各业务庭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与全市其他中院相应业务庭法官年人均结案数比率等情况,为科学配置员额法官提供基础依据。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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