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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发挥法庭“前沿”优势促进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5-08-19 15:46:28
本网讯(郑讨勤 张燕燕) 为提高矛盾化解率,促进辖区和谐稳定,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明江等四个法庭“前沿”优势作用,多举措增强法庭一线化解矛盾的能力,为村屯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促进平安宁明建设。 抓好“三个强化”,提高法庭矛盾化解成效。强化法庭调解,实行庭前先行调解、庭上依法调解、庭后延伸调解、执行促进和解,将调解和协调化解贯彻审判工作始终,力争以缓和的方式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强化高效结案,充分发挥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便捷、灵活的特点,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强化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分析制度,实行月评查制。该院四个法庭调撤诉率平均达到70%左右,案件平均审限仅为28天。 坚持巡回办案,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到村屯。发挥法庭“前沿服务”的优势,把便民活动的触角向乡镇街头、山寨村屯延伸,变“定点”为“巡回”,下乡巡回办案,主动把立、审工作向乡镇基层延伸,力争在最短时间把案立在基层、审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尤其是春耕冬种生产期间易发多发土地、农业承包等纠纷,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服务农忙当事人。今年来,该院四个法庭巡回审理“三农案”100多件。 同时,该院四个法庭还注意妥善处理涉及“三大纠纷”及其他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目前,四个法庭办理的各类案没有因处理不当导致“民转刑”案,有效避免当事人上访上告等重大事件的发生,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安定团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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