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筑牢调解“第一道防线”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江南法院经开法庭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作者:朱晖 敬敏 发布时间:2015-08-12 09:28:11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被称作是“第一道防线”。年初以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经开区法庭立足实际,建制度,搭平台,积极推进诉调“无缝对接”,大力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通过巧借外力,经开区法庭与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乡镇行政机关等建立了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诉与非诉衔接平台建设,积极挖掘和整合辖区街道有益的社会管理力量,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对接,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该法庭除了以辖区2个街道办、3个社区居委会、12个行政村、99个村民小组为据点,指派全庭13名法官包区联片开展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此外,还将15名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组建成特邀调解员队伍,随时随机听从经开区法庭的调遣和安排,在法庭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目前,该法庭已经在辖区那洪街道办、金凯街道办等共建立调解组织30个,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站17个,实现了辖区调解网络全面覆盖,并将行政机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以及其他调解组织纳入特邀调解组织,依托诉与非诉无缝对接联合调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实施“三不出、四提高、五下降”工作目标,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三不出”是指细小矛盾不出家庭、一般矛盾不出社区(村)、较大矛盾不出街道;“四提高”是指非诉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以及居民、社会对调解工作满意度的提高;“五下降”是指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缠访和闹访、民事转刑事案件等下降。 此外,该法庭还通过法律知识讲座培训,组织调解员观摩庭审,通过法官现场指导调解等方式,引导民间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纠纷,掌握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不断提高调解能力和调解水平。同时,完善和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立案劝导制度,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如辖区居民遇到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当事人到法庭咨询或递交诉状立案时,由法庭立案窗口引导,向当事人告知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和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优先考虑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并将调解未成的纠纷引导到诉讼渠道。而当事人经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依法予以审查,并出具调解确认书,调解确认书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据此,实现了诉与非诉的无缝对接。年初时,该法庭与辖区工商部门联合调处了一起因假茅台酒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调解结果使纠纷双方达成解决协议,法庭现场受理双方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随后,义务方主动将退赔款共计111380元转入权利方账户,在约定的时间内自动履行了退赔款义务,使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经开区法庭运用诉与非诉无缝对接联合调解工作机制,共化解矛盾纠纷100多件,涉及人数达500余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