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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坚持“四个到位”杜绝违规调解
发布时间:2015-08-11 13:24:09
本网讯(康火星 张争旺)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权利告知、辩法析理、过程公开、调判结合的“四到位”,规范法官调解行为,把法院调解纳入规范运行的轨道,严格杜绝违规调解,取得较好成效。 权利告知到位。不管是庭前调解、还是庭中调解,都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确保当事人在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调解,坚决杜绝违背当事人意愿调解和片面追求调解率而调解。 法析理到位。调解时结合案件事实,坚持辩法析理,让当事人对应担的责任了然于胸,利益拿在手中,让步也让在明处。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不得胡乱调解,坚决杜绝侵犯当事人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调解情形发生。 过程公开到位。对依法应当公开调解的案件一律公开调解。在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时,详细记录调解过程,特别注意规范用语,避免当事人产生暗箱调解的误解。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偏袒某一方当事人、有违公平的现象发生。 调判结合到位。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尽量在审限内调解,不盲目调解。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没有调解基础的,多次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判决,坚决杜绝久调不决、超审限调解的现象发生。 据悉,今年1至7月,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6.2%。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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