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清流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审理职务犯罪案
发布时间:2015-08-19 09:40:02


    本网讯(林晶)  8月17日,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某涉嫌贪污犯罪一案,该院院长王文光担任审判长亲自办案审理。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三十余万元,案件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将择期进行宣判。

    据悉,为推进司法改革,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清流法院制定《领导办案工作规定(试行)》,规定新型复杂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由院领导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其中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并适用减轻处罚的,由院长亲自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并明确规定每年办案任务数,确保领导带头办案质量数量。据统计,2014年9月制度实施以来,该院班子成员主办各类案件207件,其中院长承办2件、担任审判长参审1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