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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院长上门送执行款 传递拥军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5-08-18 17:23:05
图为院长余剑锋为军人家属送去案款。 本网讯(徐文娟 端木叶婷) “谢谢余院长、黄院长和法院的执行局干警们,这么热的天还亲自来送执行款,真是辛苦你们了……”8月17日上午,驻河南荥阳某部队家属楼里传来阵阵感激声,面对送执行款上门的荥阳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余剑锋,党组成员、副院长黄花香和执行局政委马新乐及办案法官张云翔,军人蒋某和妻子陈某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军人蒋某是驻荥某部队的一名服役16年之久的现役兵,她的妻子陈某于2012年11月份借给同事付某七万余元应急使用。到了约定的归还之日,付某却只支付了部分钱款,还有47000元没有归还。后经陈某多次催要,付某将工资卡里的4000元交给陈某后便下落不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陈某将付某诉至荥阳法院。荥阳法院经审判于2014年4月1日作出判决,判令付某归还陈某本金和利息。判决书生效后,付某仍不归还欠款,无奈之下,陈某于再次来到荥阳法院,申请法院对付某进行强制执行。 为了有效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荥阳法院度高度重视此涉军维权案件的执行工作。为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局干警采取对被执行人付某及其妻子账户的和财产的及时监控和冻结、把付某纳入失信人名单等多种强有力措施。5五月初,被执行人付某先归还了陈某一万元欠款,后经执行局干警多次工作,8月中旬,付某终于将剩余款项全部交到荥阳法院执行局。为表达对涉军维权案件的重视和拥军护军的决心,8月17日上午,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带领一行人到部队亲自将执行款送到蒋某和陈某手中。 荥阳法院作为“涉军维权工作先进集体”,针对新形势下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日益增多的实际,按照“公正司法、稳固国防、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涉军维权案件的特殊性,审理好每一起涉军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同时,定期组织法官“三进军营”活动,庭审观摩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律培训进军营,以案释法,解答官兵家庭、婚姻、经济生活中的涉法问题,着力提高军人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消除部队和军人的后顾之忧,安心于国防事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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