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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筹赌资还债信用卡诈骗72余万被判重刑
发布时间:2015-08-14 09:30:54


    本网讯(包华斌)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肖明海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

    2013至2014年期间,肖明海因赌博输款,为筹集赌资、偿还外债,以其身份证丢失,谎称借用身份证用于申请手机号码为由骗取了张小华、张小高、傅明义、黄天雨等人身份信息,先后向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上海浦发银行等申领信用卡,之后其将申领的信用卡开卡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591354.7元用于赌博挥霍及偿还外债。此外,肖明海用本人身份信息向中国农业银行三元支行等5家银行申领信用卡共计透支本金人民币132188.42元。2014年8月13日,肖明海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明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信用卡人民币132188.42元;冒用他人信用卡透支人民币591354.7元,合计723543.12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

    法官点评: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放开,信用卡业务逐步在国内兴起,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透支消费再也不是老百姓所惧怕的新鲜事物。可是总有一些唯利是图的人,利用银行监管漏洞,将正当的信用卡办理变成了非法进行无抵押贷款的途径,非法套现或恶意透支不归还。此类案件中的受害人多数与犯罪嫌疑人是熟人,被犯罪嫌疑人钻空子套走了个人信息;银行部门应按照信用卡办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个人申请办理信用卡的不仅要申请人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查,更要禁止持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信用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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