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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执行款送到病人手中赢赞誉
发布时间:2015-08-13 17:12:48


    本网讯(陈和耀)  “今年7月,我生病住院,王法官在节骨眼上又给我送来3000元执行款,真是雪中送炭啊……”8月12日,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秀峰收到一封来自新乡的特快专递后,执行干警王兴华两年多来为70岁的陈秀梅老太公正执行的事迹才为人们所知晓。

    陈秀梅、陈志英均是新乡市人,2008年4月,二人向获嘉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职向国归还货款26.05万元、利息1万元。案件审理期间,双方达成协议,除以物抵款、归还部分现金外,双方约定:职向国下欠本金16.05万元、利息5000元,分期还款;如职向国不按期支付,原告有权对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职向国并未主动履行义务,陈秀梅等于2009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双方又两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职向国仅归还欠款4000元。

    2013年以来,执行干警王兴华不辞辛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虽履行能力有限,还是先后5次共归还了1.3万元货款。

    今年7月初,得知陈秀梅因病住院的消息后,执行干警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及时为申请人执行到位执行款3000元,并于7月21日送到病人手中。

    “执行干警的敬业精神感动了我!感谢他为我讨回了公道,请贵院表扬他不怕困难、勇于承担、为民办事的执法精神。”信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陈秀梅老人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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