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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解决“立案难”
发布时间:2015-08-13 09:59:51
本网讯(李子政 张燕燕)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西宁明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扭转了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的局面,缩短了立案周期,促进“立案难”问题的解决。 规范立案登记程序,实现便民利民立案。坚决避免“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等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自5月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宁明法院共登记立案300多件,无立案信访,闹访情况发生。 加强立案队伍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通过加强立案庭人员的配备,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积极落实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措施,做好诉讼引导和服务工作。继续推行集登记立案、诉讼引导、判后答疑、文书送达、诉讼费收取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 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矛盾化解能力。完善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等机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强化诉前调解,注重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应对、全力化解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可能会出现各类案件数量不同程度增长,三大纠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人数众多、矛盾突出、社会影响力广泛的案件增多的新情况、新问题。 强化立案监督,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立案责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的外部监督,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公开立案流程,实行阳光立案。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一律予以实名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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