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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院长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庭调解五案
发布时间:2015-08-13 15:49:42


    本网讯(任赛宵 任柯)  8月13日上午,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担任独任审判员,对原告冯某某、张某甲、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与被告张某戊、汝州市某煤矿的五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合并审理并当庭调解,该院全体民事审判部门干警参与旁听。

    此案采用小额诉讼审理程序,庭前,杨长坡院长审阅了案卷材料,制定了庭审提纲。上午9时,杨长坡院长宣布开庭。由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仅在劳动报酬给付的时间上没有达成一致,庭审中省略了诉状宣读、辩论、归纳焦点等环节,在确认劳动报酬数额的基础上直接进入法庭调解,在独任审判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5年9月13日前由被告汝州市某煤矿分别向五原告分别支付劳动报酬25700元、26500元、23100元、21200元、20200元。至此五起纠纷全部得到调解。

    庭后,杨长坡院长主持召开小额诉讼工作研讨会。他强调,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一审终审制,可以节约司法成本、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快审、快调、快结”,对案多人少的汝州市法院意义尤其重大。民事审判部门要把小额诉讼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解放思想,删繁就简,鼓励当庭认证、当庭宣判,以达到提高审判效率、便民利民的效果。接着,民事审判业务骨干纷纷发言,就小额诉讼程序的运用及文书的撰写提出了意见、建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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