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鸡冠区法院:深入村屯调解 化解多年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30 14:09:56
本网讯(贾玉芳)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红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林某系某村农民。多年前,原告与被告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耕地承包合同,承包某村5组果园土地35亩,当日原告交纳承包费1750元。因被告未与该土地原承包人解除合同导致原告未实际承包该地,致原告遭受损失。三年来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在审理期间,办案人发现同类纠纷在该村还有一起,另一村民正欲诉讼。针对此情况,办案人下乡村了解案情,一方面做原告的工作,要求原告实事求是提供损失数额,另一方面找到被告从情、理、法各方面进行讲解,新任村委会成员终于改变此事系前任所为与己无关的想法,抱着积极的态度与村民坐到一起共同计算损失数额。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某村村民委员会赔偿原告林某土地承包费及损失20 000元。 用同样的方式,将村委会与另一村民的纠纷也予以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避免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