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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他哥”两次碰瓷同一车主被识破领刑
发布时间:2015-08-11 10:10:06
本网讯(易军军) 男子提前备好一把坏吉他准备“碰瓷”赚钱,不料两次碰瓷的对象竟为同一车主。8月10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邓海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邓海今年18岁,受他人教唆,准备好自行车、坏吉他及购买发票,准备“碰瓷赚钱”。邓海先在于都县罗坳镇找准一辆丰田轿车“碰瓷”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以自行车摔倒在地致吉他损坏为由,获得对方赔偿7800元。两天后,邓海来到会昌县故技重施,却未发觉系同一辆丰田车,车主识破骗局后报案,邓海被当场抓获。 在法庭上邓海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获得谅解。法院决定对邓海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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