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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车后用假证质押诈骗钱财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5-08-05 13:25:17
本网讯(曾昭辉 黄田火) 痴迷赌博的戴晓伟为了筹钱赌博,竟然冒名骗租车辆,然后再伪造身份证、车辆登记证等证件将车质押给他人,从而骗取钱财,受到法律的严惩。8月4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戴晓伟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5000元。 2013年2月25日,经戴某荣(已判刑)提议,被告人戴晓伟伙同戴某荣,由戴某荣出面以租车为名与被害人黄某签订租车协议,骗取轿车一辆。随后,由戴某荣联系并用其相片制作车主黄某的假居民身份证、假小车机动车所有权证。同年2月27日,被告人戴晓伟伙同戴某荣以车主黄某的名义将小车质押给李某,非法获利20000元,两人将赃款用于赌博及挥霍。经鉴定,小车价值73200元。同年3月2日,被告人戴晓伟伙同戴某荣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得轿车一辆,将车抵押后骗得30000元,用于归还赌博债务及挥霍。经鉴定,小车价值115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晓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价值1888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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