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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手机变音冒充“局长”骗百余万领刑
发布时间:2015-08-04 14:00:42
本网讯(刘丹) 被告人赵建兵为了满足对金钱的贪欲,用一部带有变音功能的手机变换不同的声音,冒充五家渠国土资源局局长、副局长、农六师105团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等多重身份,以帮助王某在新湖二场八连办理退耕还林指示为名,陆续骗取王某189.96万元。 近日,新疆玛纳斯县法院以被告人赵建兵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王某损失的人民币189.96万元。 被告人赵建兵与被害人王某本系亲属关系。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被告人赵建兵诈骗的首个目标就盯上了自家的亲戚。2012年,被告人赵建兵告知被害人王某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可以赚钱,被害人王某遂要求被告人赵建兵帮忙办理。被告人赵建兵为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王某钱财,先后编造五家渠国土资源局局长“土松”、副局长“吴亮”的身份,冒用农六师105团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某某”的身份,用一部带有变音功能的手机和多张手机卡多次与被害人王某短信或电话联系。2012年8月被告人赵建兵以托人办理退耕还林指标,要求被害人王某支付费用,被害人王某于2012年8月3日、同年8月23日两次向被告人赵建兵银行卡内汇款共计14万元。 见王某如此轻易“上钩”,被告人赵建兵为自己的诈骗得手暗自窃喜,便疯狂地展开了自己的诈骗之术。其后他以办理退耕还林相关事宜为名,一人分饰多个角色,利用“变声”手机,轻松实现不同身份的转换骗取王某钱财。自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12月27日,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王某现金85.3万元。自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1月4日多次骗取被害人王某现金90.66万元。被告人赵建兵将前述骗取款项用于赌博和消费。 玛纳斯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建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财产共计189.9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建兵在犯罪事实已被办案机关发觉,尚未受到讯问且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向办案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行为,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玛纳斯县法院遂对被告人赵建兵作出了上述刑事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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