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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居桂林全市第一
发布时间:2015-08-07 15:23:00


    本网讯(唐小玲)  今年1-6月份,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8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8.69%,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调撤率达74.11%,高出桂林全市法院调撤率平均值21.03个百分点,居全市法院第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真正做到了和谐司法。

    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奖惩长效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将调解成绩作为每位干警奖勤罚劣,提拨晋级的重要依据,为大力加强案件调解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二是改进作风、提供司法为民举措。该院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开展上门立案、审判、假日法庭、巡回法庭、法官驻村工作室等一系列为民服务措施,有利于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为成功调解打下了基础。

    三是加强配合、争取多方联动支持。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优势,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妇联、村委会等各部门的联动,形成纠纷化解的社会“合力”,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是运用政策、促进案结事了人和。要求全体干警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在崩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的同时,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争取司法救助等,给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也促进案件事了人和,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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