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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启用执法记录仪实现“三个提升”
发布时间:2015-07-31 15:45:05
本网讯(洪文峰 章黎选)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执法不严、现场取证难、干警维权难等问题,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加大资金投入,在执行指挥中心、法警大队、行政庭等一线部门启用执法记录仪,实现了司法公信、执法效能、案件质效的“三个提升”。 该院出台《鄱阳县人民法院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并专门开展使用、维护培训活动,确保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该院要求执行局、行政庭、法警队等部门外出执法以及业务庭外出送达法律文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执法记录仪的投入使用,促使干警不断加强自我约束,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司法公信。 为充分发挥执法记录仪对干警监督作用,该院在案件评查过程中,对记录仪记录内容一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针对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撰写评查报告。同时,将评查结果直接计入部门、法官绩效考核成绩,督促干警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升案件质效。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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