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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高效办理涉商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5-08-05 14:15:34
图为干警向王某了解案情 本网讯(罗扬云 蒙昱) 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驱车80多公里,来到宁明县桐棉镇依法调查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冯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的证据材料。 2007年11月15日晚上22时,冯某因琐事将王某打伤,王某被打伤后被人送到医院住院治疗25天,冯某因故意伤害王某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10457.91元。判决生效后,冯某被押往某监狱服刑,冯某刑满出狱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冯某支付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10457.91元。 收到王某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后,考虑到王某在桐棉镇街上开一个商铺做铝合金生意,没有时间到法院领取案件材料,接受调查的实际情况,主办法官驱车前往桐棉镇王某的家里送达案件材料,向王某了解案情,掌握冯某的财产线索,为执结案件奠定基础。 今年来,宁明法院对涉商维权纠纷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执”。与此同时,该院院组织干警到县城和辖区乡镇开展涉商维权法律宣传活动,向过往商人发放维权法律宣传手册、讲解维权技巧、方式和方法;开设“午间法庭”、“圩日法庭”、“夜间法庭”上门送达案件材料,入户高效审理、调解、执行各类涉商纠纷案件。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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