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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抓住“三个重点”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5-08-06 15:21:04
本网讯(洪峰春 余菲) 近年来,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抓住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奖惩激励机制“三个重点”,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据悉,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了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发改率、案访比下降的“四升两降”良好态势。 抓审判流程管理。该院完善了《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实行分段管理,将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审判执行权分立,实现对审判工作由行政型管理向审判型管理的转化。建构网络管理系统,将所有案件基本信息输入信息化系统,进行审限跟踪,杜绝超审限案件。安装数字监控体系,通过数字监控实现庭审活动的录音录像电子监控,促进庭审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抓案件质量评查。对常规案件以检查合格为结案标准,针对审理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以及案卷装订等相关内容,对各业务庭报结的当月案件逐案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回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补缺、补正;同时,每月通报案件检查结果,减少了各类法律文书中的“低级错误”,提高了案卷装订归档的质量。对被二审法院发回、改判的上诉案件和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裁判水平和准确性。 抓奖惩激励机制。对被二审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再审改判的案件以及常规案件质量检查中,认定为不合格或差错的案件,经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和审判委员会认定,承担差错案件的主要责任的,或者在审判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则予以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的依据。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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