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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男子庭审暗录音 法警慧眼巧识破
发布时间:2015-07-01 15:55:27
本网讯(韦宇滨 周筱曈) 6月30日上午,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法警在庭审现场抓获一名私自录音的旁听人员,法庭对作案录音笔予以没收,并对涉案旁听人员进行了法庭教育。 30日上午11时许,当值法警黄伟在民一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现场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名旁听人员每在法警经过身边时,均表现得不太自然,且一直紧握右手。异样表现引起了法警的注意,法警先按原定路线继续在审判庭内巡视,后慢慢步至其身后仔细观察,随即发现这名旁听男子手心中藏着一支小型录音笔,正在私自偷录法庭庭审进行过程。法警立即对录音笔进行没收并交予法官。法庭对该名男子进行了法庭教育,并重新强调法庭纪律。 法院庭审是严肃的法律行为,未经法庭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录音录像或进行拍照,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指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注意遵守法庭纪律,以免尝到违法的苦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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