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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病后美貌不再 丈夫为此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15-07-16 15:21:23
本网讯(何俐辉 钟灿) 妻子患病后,美貌不再,面对花容尽失的妻子,男子提出了离婚。近日,四川营山法院老林法庭审理了该起离婚案件。 刘大海是一个货车司机,在县城购买了房屋,经济状况殷实;2010年,经人介绍后刘大海认识了杨梅,男方家庭富足,女方貌美端庄,两人互生情愫,相处一段时间后,二人便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二人生育一子,日子过得还可以,虽然妻子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但是体质较弱,名副其实的“林妹妹”,杨梅容易犯感冒等病症,因为身体的原因,杨梅曾两次流产。不幸的事情接踵而至,2014年,杨梅突患疾病,牙齿疼痛,脸部肿胀变形,无论说话还是吃饭,都异常困难,送往医院多次医治后,容貌发生了变化,不再像先前那样妩媚可人,杨梅明显的感觉到,丈夫对自己越来越疏远。 妻子患病不仅花费了大笔费用,而且模样改变,为此,刘大海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声称妻子容貌已变,不再是自己所喜欢的样子,自己无法接受妻子现今的样貌,两人的感情已经破裂。 庭审中,被告表示不同意和原告离婚,二人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被告希望原告能一如既往的接纳、关爱被告。办案法官何礼东理清案件事实,追根溯源,从事理和法理双角度出发,逐条为原、被告解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虽然被告患病后容貌发生变化,但原、被告并未达到离婚的法定条件,双方有和好的可能,目前状况下,夫妻间更需要相互关心、谅解,互相支持、照顾。最终,法院判决不予准许二人离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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