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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夫”除夕赶妻出门 “怨妻”诉离婚获准
发布时间:2015-07-08 17:00:32
本网讯(谭召日 甘景文) 除夕本是万家团圆的日子,但吸毒成瘾的男子郑德平却在除夕将妻子潘小莲“扫地出门”,心中难免有怨的潘小莲随后到法院起诉离婚。7月7日,广西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原告潘小莲与被告郑德平经他人介绍认识后恋爱,于2012年登记结婚,2013年7月7日女儿出生。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潘小莲才发现郑德平竟然是一个吸毒人员,其经常到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去吸食毒品K粉,甚至有时候还在自己家中吸食毒品。为了让郑德平远离毒品,潘小莲没少对其进行劝导。但郑德平均听不进一言片语,还经常与潘小莲发生争吵。潘小莲及其公婆在对郑德平进行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无奈报了警,郑德平于2013年11月20日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拘留12天,2014年10月30日又因吸食毒品被拘留15天,2014年11月13日因吸食毒品成瘾被责令在社区戒毒三年。 除夕当日,郑德平与潘小莲又因吸毒的事发生争吵,在争吵中郑德平动手打了潘小莲,然后将潘小莲赶出家门。看到郑德平吸毒成瘾,不知悔改,无法忍受的潘小莲于2015年3月13日起诉到法院,要求与郑德平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婚姻是以两性结合为特征,以共同生活为主要内容而结成的社会关系。被告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原告与被告发生争吵后分开生活。被告又因吸食毒品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三年,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原告请求与被告离婚,应予以支持。婚生女儿由于尚且年幼,应当随母生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准予潘小莲与郑德平离婚;婚生女儿随潘小莲生活,郑德平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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