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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拒不到庭应诉 妻子四次起诉离婚获准许
发布时间:2015-07-03 17:05:02


    本网讯(赵立克)  女方起诉要求离婚,男方拒不到庭应诉,法院会准双方离婚吗? 7月2日上午,广西大新县法院当庭缺席判决一起离婚纠纷,即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为解除婚姻关系,女方方苹第四次到法院起诉,终于获得法律的支持。

    现年三十一岁的方苹早于2002年就在大新县城与本县男青年梁海相识和恋爱,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先后生育一男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双方经常因为生活问题意见不一而发生争吵,尤其是男方参与赌博、斗殴,女方多次规劝均无效,让方苹十分失望,对婚姻继续维持已没有意义。方苹为此提出离婚,男方则强词夺理,扬言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离婚。2013年12月夫妻吵架后,方苹便离开住所到县城租房另过。

    为离婚一事,方苹一共提起四次离婚诉讼。第一次是2013年2月,方苹起诉到法院后,梁海不同意离婚。经法官教育,梁海当面写了改过保证书。方苹愿意给对方一次改过机会,让双方重新和好,遂以双方和好为由撤回起诉。半年后,梁海依旧我行我素,夫妻关系仍然紧张。同年8月方苹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方苹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可是梁海没有到庭。鉴于方苹仅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改过书,法院即以方苹主张离婚请求缺乏充分证据为由,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自从夫妻分居后,梁海从不前来看望方苹和子女,仿佛人间蒸发。方苹把幼女寄托给其大姐,便到广东省务工去。时过半年,2014年2月方苹又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然而,方苹刚到广东省一公司上班不久,案件开庭前方苹递交了请假申请,公司并不批准。法庭在开庭时未见作为起诉方的方苹到庭,因事先未告知法庭,遂裁定案件按方苹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夫妻关系依然不见改善。方苹从广东省回来,在外租房照顾幼女,晚间到烧烤店里做事赚些工钱。梁海闻之后,还隔三差五借着醉酒去骚扰威胁她。于是,2015年4月方苹第四次到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开庭时,作为被告的梁海没有到庭应诉。鉴于方苹多次起诉离婚、离婚态度坚决、对方没有把握和好机会等实际情况,法院当庭依法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方苹如获重释,解脱般面露微笑。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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