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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受理首例标的额600万元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7-13 17:25:22
本网讯(邱文红 张振伟) 7月10日下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仅用10分钟就完成了一起诉讼标的额达600万元的采矿权合同转让纠纷案的立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重新调整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后,该院受理的首起超500万元民商事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江西省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提高为1000万元以下。当天下午,该院收到原告魏某等3人诉被告卢某等7人的采矿权合同转让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为600万元的起诉材料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立即对诉讼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并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全部立案手续办妥仅10分钟。 据悉,除受理案件标的额的大幅提高外,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该院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每天由一名院领导在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并由一名庭室负责人担任值班主任和一名法官担任导诉员引导群众立案。通过服务窗口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形式,于都法院共计立案612件民商事案件,当场立案率达100%,确保了立案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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