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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法院召开首次民事案件庭前会议
发布时间:2015-07-09 10:58:31
图为庭前会议现场 本网讯(肖庆华 张振伟) 7月8日上午,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首次召开民事案件庭前会议,对受理的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纠纷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交换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开展庭前调解等工作。 该院立案受理原告某矿业公司诉被告陈某工伤保险待遇赔偿纠纷一案后,发现案情复杂、证据繁杂、争议较大。为了提高庭审效率,该院根据庭前会议制度的安排,初步制定了一套规范有序的庭前会议制度实施办法。承办法官据此组织双方依次进行“原告明确诉讼请求”、“被告提交答辩意见”、“证据交换”、“归纳争议焦点”和“庭前调解”等环节,并要求会后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补充提供证据,为此案后续的庭审活动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悉,该院将在7月13日至24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人民群众等开展庭审评比观摩活动,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为庭审活动的规范开展、有序进行提供了有益借鉴。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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