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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圩法官雨中调解 反目兄弟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5-07-14 11:16:56
图为法官在现场勘查 本网讯(林家辉) 7月10日上午,正是台风“莲花”肆虐之际,大雨倾盆。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的法官王宏坚冒雨来到新地镇洞心村,现场解决纠纷,并最终使矛盾激烈的双方握手言和,兄弟重归于好。 这是一起因建房而引发的相邻纠纷。该案的原、被告为堂兄弟关系,因原告认为被告在建房打地基时,向南侵占了其50厘米的土地使用权而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地基钢筋,恢复原状。被告则认为并没有侵占原告的土地。该村村委会、镇国土所等部门曾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国土所甚至发出了停建通知书,矛盾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双方为此剑拔弩张,火药味十足。王宏坚承办此案后,深感案子棘手,必须十分谨慎处理,以免矛盾激化。经过多次与原、被告电话沟通,王宏坚决定先到纠纷现场进行勘验并组织双方庭前调解。 勘验当天,受台风“莲花”影响,一大早就下起了雨,然而王宏坚依然冒雨驱车前往位于新地镇洞心村的纠纷现场,撑着伞雨中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并不顺利,原、被告双方怒气冲冲,互相责骂对方,气氛十分紧张,甚至有暴力冲突之倾向,幸而被王宏坚及时制止。法官根据现场勘验结果,心平气和地指出,双方在打地基时互不留公用檐街,均有一定过错,况且双方既是堂兄弟,又是邻居,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处理好宅基地纠纷。王宏坚还引用了清代“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典故教育两人。在王宏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同意各让出一定土地作为公用檐街,在法官的主持及村委会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握手言和”的一幕。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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