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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法院连珠山法庭电话调解化解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5-07-13 11:48:37


    本网讯(蔡华)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院连珠山人民法庭在处理民间纠纷中,始终贯彻为民服务宗旨,积极探索纠纷解决方式。近日,该庭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债务纠纷。

    2015年5月14日,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大娘高某在其子搀扶下来到法庭。通过接待人员与高某交流,得知在2014年2月26日,刘某在高某处借款46 550.00元,并约定月利息1分,借款时间为1年,刘某于借款当日出具借据一份。到还款日期,刘某并未按照约定还款,并已外出,至今未归。高某看到要钱无望,无奈来到了法庭,希望能尽快为其实现债权。在了解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在审查立案材料后,于当日进行了立案受理,同时组织审判人员到刘某所在社区进行调查,了解到刘某系连珠山林杨退休职工,已于2014年10月份外出,至今未归,并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办案法官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并在刘某所在社区及住所地也粘贴了公告。同时,依据高某诉讼保全申请,对刘某的退休工资账户予以冻结。在公告半个月后,办案法官接到了刘某的儿子刘小某打来的电话,主动要求与高某和解。原来,刘某在退休后去了青岛,居住在其子刘小某处,在领取工资时发现工资账户已经被法院冻结。又给原住所地邻居打电话,才得知已经被高某起诉。看到债务已经无法逃避,所以委托刘小某给法庭办案法官打来电话,希望与高某能够和解。

    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抓住有利时机,通过电话及时与高某取得联系,转达了刘某的想法。因双方在还款数额及给付方式上发生分歧,调解陷入僵局。此时办案法官并没有放弃,又多次给刘某打电话,从情、理、法等方面入手,耐心细致的给刘某讲理说法,同时电话与刘小某取得联系,希望其能协助法官做其父亲的思想工作。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一次性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给付高某55 000.00元。

    高某从银行取到还款后来到法庭,她紧紧握住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太谢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你们就把我的借款本金和利息给要回来了,这可了却我一件心事,法院真是为民办事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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