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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开展未成年犯帮教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13 09:51:53
图为未成年人在签订“保证书” 本网讯(葛琨) 7月10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未成年罪犯团体帮教活动,对该院2014至2015年判处缓刑适用社区矫正的7名未成年人罪犯进行帮教。 此次帮教活动工作组由宾阳县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全体干警及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干部共同组成。帮教活动主要通过与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一对一交流谈心,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促进帮教对象积极改造。 “这样的帮教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我之前做了错事,现在有这个社区矫正的机会,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改造,顺利回归社会”,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帮教后感慨地说。 据了解,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该院建立了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和社区矫正等制度,工作中做到“五坚持”,坚持圆桌审判、定期回访、庭前三见面(与被告人、监护人、学校或单位见面)、特约陪审员参审和法制宣传教育,并总结出“细、耐、慎、访”的帮教“四字路径”,构建起未成年人审判、犯罪预防和帮教维权的全方位司法保护体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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